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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可能真去花费如此大的资金搞全面的防震建设。
所以勒布雷说的也没错,要防,但要量力而行,否则那还真不如让地震毁了一个城市,然后再去重建更为现实一些。
所以等大家都发表过意见后,叶枫也出人意料的点头道:“我当然也认可这个说法,一不可因噎废食,二不可无端浪费,但是我提出一点,那就是灾一定要防,当然在经济能力许可下应该有一定侧重,关东大地震是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发生的的灾难事件。所以它的教训对城市化建设,特别是大都市发展中综合防灾规划应该具有指导作用。地震灾害,尤其是大震灾害,是一种综合性灾害。除了引起房倒屋塌,人员伤亡外,还可能引发火灾、水灾、瘟疫、生命线工程破坏、城市功能瘫痪、人为恐慌以至社会动乱等等。而且这种灾害往往具有多发性、多样性、同时性和诱发性。制定城市地震灾害对策,必须考虑震前预防、震时紧急处置、震后救治和震后恢复重建等方面。这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,不可能仅仅是花费金钱去搞全面的建筑防震就能解决的。那也确实没有必要。所以我的意见是,制定相关的灾害基本法,这个基本法中,首先要侧重一切以保护人命为先,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提高建筑防震性能,而且应该制定一个相关的标准,当然是可以承受的标准,比如房屋支持结构,就算房屋不能完全抗震,会垮会塌,但若能加入一些防震设计,让楼房垮塌的时间慢一点都有可能挽救无数人的性命,在以后的城市规划中,应该将公园,花园城市广场的建筑与防震避难结合起来,将之建成一个城市广场或公园时,应该让其具备避难场所的能力,建成河川公园防火带,建成社区避难据点,当然同样要倡导在各种建筑工程中,尽量采用非易燃材料,比如木制建筑就应该尽量少建,最好是不建。我想这些规定,与平时的城市建筑规划结合起来,并不需要多花上多少钱,但一旦强震发生,却有可能挽救无数人的生命。”
叶枫的这个提议,立即就让在坐众人动心了,应邀参会的前副总统康拉德。赫尔曼在叶枫话音刚落时,就马上道:“不错,这个意见非常合适,将之当成一个标准,一部法律,强制各城在做城市规划,进行建市建设时,与防震防灾结合起来,多花的可能只是一部分人力,但对于财力的花费却并不见得多消耗多少,而且这样做,不只是面对自然灾害,对于未来可能的人为灾害比如战争,都会提高相当的抵御能力,灾难无法确切预测,但人命我们却可以通过种种方法尽量挽救,只要人在,那多大的损失也不可怕。”
叶文德,刘楚雄,李成玉,图根等人当然都不会反对,这种方法在未来可能只需要在审核规划时多加上一些标准,花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在阿拉斯加城市绿化,城市公园是很多的,只是以前更加注重美观,并没有加入避难功能设计,未来加上这些东西,就算多些花费,但同样可以作为景观,休闲场所,并没有多大损失,何乐而不为。至于建筑材料,在阿拉斯加倒不算什么太难的事,木制建筑在城市本来就不算多,各种建筑材料也层出不穷,尽量选择合适的非易燃材料并非没有可能。